步驟4:到公安局辦理備案及刻章(可以委托七海財稅代辦)
辦事地點:公章承刻定點單位(注意要到公安局核準之刻章店,否則將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辦理時限:一般立等可取
辦理程序:公安局備案→領取印章準刻單→公章承刻定點單位刻章→領取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收費標準:公章及合同專用章-人民幣40元 / 法人章-人民幣30元 / 財務專用章人民幣70元 / 印章訊息代碼證-人民幣20元 / 網路登記費每個章人民幣15元(以上除政府收費外,刻章價格為參考價)
提供材料:
營業執照發放日起1個月內持以下材料至注冊所在地公安分局備案:
(1)法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備注:
依據《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蘇州市公安部門對需要刻制公章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實行審批備案制度。刻制公章應遵守如下程序: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后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
需要刻制公章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公章刻制證明準許的內容刻制,禁止下列行為:
(一)到未經批準許可刻制公章的單位刻制公章;
(二)騙取公章刻制證明或者涂改、偽造公章刻制證明;
(三)擅自更改公章的規格、式樣、文字、數量。
1.除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需報請公安局備案外,其余如發票專用章及收發章等不再公安局列管范圍內。
2.進出口公司要刻帶有英文字母之公章者,需等待外經委批準後才能刻制.辦照過程中要先刻不帶英文之中文公章。
3.除公章 法人章 財務章外,需要七海財稅代刻其他印監(收發章 發票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等)需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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